目的
為協助桃園市經濟弱勢家庭,社會局結合民間資源提供商品券,以票券替代現金方式,購買民生食品及用品,提供多元化福利服務,凡經社會局社工員評估有需求之家庭,依家戶之實際狀況發給票券,可至超商兌換所需民生食用品,滿足經濟弱勢家庭基本生活所需,穩定其家庭功能,增強其自立能量,減少因貧窮所引發之社會問題。
服務對象
設籍或居住本市之經濟弱勢家庭,經社會局社工員評估,並具有以下條件之一者:
確有經濟困難者。
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就業不穩定、入獄服刑、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或其他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
家庭成員因身心障礙、未婚懷孕、長期照護、早期療育等特殊情形,致生活陷於困境。
遭受家庭暴力等因素接受安置或自立生活者。
實施方式
經社工員評估有基本生活需求之弱勢家庭,可採分次或一次發券,提供每戶面額100元、200元或500元不等之實物代券,持券人可持該券至社會局合作之超商或賣場,兌換與該券面額等值之基本生活食品及用品。
生活券兌換注意事項
實物代券限領取案家使用,禁止轉贈、變賣。
每張金額不足部分不找零,如購買超出此金額商品,超出部分須另外付費。
代券可供應兌換之範圍如下
主、副食品、生鮮蔬果:如白米、麵條、泡麵及麵包等主食;生鮮蔬果及食品罐頭等副食品。
餐點:如熟食、便當、三明治、鮮奶、牛奶、豆漿、米漿、水、發酵乳、優酪乳及養樂多等餐點。
日常生活用品:衛生紙、衛生棉、盥洗用品及居家清潔用品等基本日常生活用品。
聯絡資訊
請洽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電話:03-335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