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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絡人:何小姐及陳小姐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科
  • 聯絡資訊:03-3322101*6403

服務內容:
1.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罹患重傷病、失業、其他原因無法工作或其他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方得申請。

2.急難事由以最近3個月內發生者,並同一事由或傷病以申請1次為限。


 服務對象:
 申請人「無需設籍」本市,以居住本市為原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備齊文件後就近至居住地區公所申請:
 1、死亡:因家庭成員死亡,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失蹤:已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尚未尋獲者(不受失蹤滿 6個月之限制)。
 3、罹患重傷病:必須1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且無法工作或取得重大傷病證明核定通知書等且無法工作。
 4、失業:非自願性離職致無法工作或照顧罹患重傷病必須1個月以上治療或療養之親屬,致無法工作之臨時性失業。
 5、其他原因無法工作: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工作或因遭減班休息、部分工時而減少收入,或遭變故致每月工作收入未達每月最低工資之臨時工等之不完全就業。
 6、其他變故:其他變故且無法獲得任何補助、救助或保險給付等。
 
 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記事勿省略)。
 3、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4、3個月內急難事由相關證明文件。
 (一)喪葬事由:死亡證明書、喪葬收據或足以佐證的相關費用支出文件。

(二)失蹤事由:警察機關發給失蹤人口協尋證明。
 (三)醫療事由:診斷證明書。

(四)失業事由:求職登記證明及3張就業媒合介紹卡。
(五)其他事由所須必要證明文件。
 
 區公所洽辦電話:
 桃園區公所03-3348058 大園區公所03-3867703
 中壢區公所03-4271801 觀音區公所03-4732121
 龜山區公所03-3203711 新屋區公所03-4772111
 八德區公所03-3683155 龍潭區公所03-4793070
 蘆竹區公所03-3520000 大溪區公所03-3882201
 平鎮區公所03-4572105 復興區公所03-3822323
 楊梅區公所03-4783683
 
 倘有相關社福需求,請洽本市家庭服務中心:
 桃園家庭服務中心03-2182778 中路家庭服務中心03-3700886
 中壢家庭服務中心03-4220126 內壢家庭服務中心03-4333219
 平鎮家庭服務中心03-4911910 八德家庭服務中心03-3652105
 楊梅家庭服務中心03-4750067 蘆竹家庭服務中心03-2127678
 龜山家庭服務中心03-3208485 龍潭家庭服務中心03-4790231
 大溪家庭服務中心03-3883060 大園家庭服務中心03-3867128
 新屋家庭服務中心03-4970225 觀音家庭服務中心03-4732320
 復興家庭服務中心03-38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