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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申請內政部補助

  • 發布單位:社會局
  • 聯絡人電話:3382981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洽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服務內容
為輔導合作社、合作事業團體健全組織,增進經營績效,以發揮服務功能,促進合作事業健全發展
服務對象
本市各合作社
應備文件
1、申請表三份
2、計畫書三份
3、合作社應檢附申請補助有關該次理事會議錄及上年度業務報告書(包含決算書表)各乙份
4、辦理合作教育、研討、宣導活動申請補助時須檢附課程表及講師名單各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