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服務內容:
列冊各款生活扶助一覽表
| 家庭生活補助費 | 兒童生活補助 | 高中職以上日間部且25歲以下學生就學補助 | 65歲以上列冊老人 | 列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
---|
第一款 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且無收入及財產。 | 13,115元/人 | 3,008元/人 | 6,825元/人 | 8,329元/人 | 中度以上 9,485元/人 輕度5,437元/人 |
第二款 全家人口有工作能力者在總人口數三分之一以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應計算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三分之二以下。 | 6,825元/戶 | 3,008元/人 | 6,825元/人 | 8,329元/人
| 中度以上 9,485元/人 輕度5,437元/人 |
第三款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應計算人口,每人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者。 |
| 3,008元/人 | 6,825元/人 | 8,329元/人
| 中度以上 9,485元/人 輕度5,437元/人 |
服務對象:
低收入戶列冊一款、二款及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