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自101年5月30日起,
- 除了一定親屬間(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且輩分相當)或是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外,收養兒童及少年都必須透過經政府許可的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代為辦理。(收出養媒合機構請參閱文末附件)
- 法院認可收養前,可以請收養人接受親職準備教育課程、精神鑑定及藥酒癮檢測,以保障被收養兒童的權益。
- 兒童及少年有出養之必要時,以國內收養人優先收養為原則。
本局為提供本市民眾收出養服務資源,委託財團法人忠義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辦理「桃園市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資源服務中心」,為協助有收出養孩子需求的民眾,提供專業的收出養諮詢窗口,使兒少得以於健全穩定的家庭環境中成長
委辦單位:財團法人忠義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服務區域:桃園市13區
服務內容
- 諮詢:提供收出養議題相關諮詢服務
- 課程:辦理收出養親職準備教育課程
- 訓練:辦理收出養服務網絡專業人員訓練
- 宣導:提供正確之收出養法律、知識及觀念
- 訪視:辦理法院交付收出養案件調查訪視及法定追蹤
服務對象
- 設籍或居住在桃園市的收養人、出養人、兒童或少年。
- 桃園市收出養服務專業人員或相關團體。
- 關心收出養議題的民眾。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服務地址
33059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545號5樓(玉山銀行旁中山天廈)
服務專線
03-331-2020、0800-800-550 (免付費電話)
更多詳情可洽桃園市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資源服務中心網站(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