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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逆境兒少及家庭支持服務方案

  • 發布單位: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 聯絡人:林小姐(第一區、第二區)、周小姐(第三區、第四區)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分機6321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服務對象

一、司法矯治少年:受矯正學校轉介之受感化教育之少年及其家庭,自入校起提供少年家庭支持輔導,並於少年離開矯正學校後追蹤輔導,協助少年重新適應家庭與社區生活。

二、自願離家失蹤兒少:受警政轉介自願離家失蹤之兒少及其家庭(不含遭親屬擅帶離家兒少)。

三、無學籍偏差行為兒少:符合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2條第9至15款前段之兒少及其家庭,無學籍係屬退學、國中畢業未升學。

四、非上述對象:

    (一)若涉及脆弱家庭或兒少保護議題,請依權責至關懷e起來進行線上通報(https://ecare.mohw.gov.tw/)。

    (二)若涉及下列曝險行為,請轉介桃園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

  1. 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
  2. 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
  3. 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

 

服務內容

一、個案訪視、電話會談、家庭訪視。

二、生涯規劃、就學、就業輔導服務。

三、法治、品格教育、預防宣導。

四、家長(庭)支持、兒少適性發展、親子關係支持、創傷知情輔導等服務。

五、外展服務。

六、協助申請各項福利補助。

七、其他資源轉介服務。

 

服務區域與洽辦單位

全桃園市

服務區域

服務單位

第一區:桃園區、龜山區、蘆竹區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更生少年關懷協會

第二區:八德區、大溪區、復興區、龍潭區

財團法人利伯他茲教育基金會

第三區:中壢區、楊梅區、觀音區、新屋區

社團法人桃園市遠樂心理健康關懷協會

第四區:平鎮區、大園區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