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一、司法矯治少年:受矯正學校轉介之受感化教育之少年及其家庭,自入校起提供少年家庭支持輔導,並於少年離開矯正學校後追蹤輔導,協助少年重新適應家庭與社區生活。
二、自願離家失蹤兒少:受警政轉介自願離家失蹤之兒少及其家庭(不含遭親屬擅帶離家兒少)。
三、無學籍偏差行為兒少:符合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第2條第9至15款前段之兒少及其家庭,無學籍係屬退學、國中畢業未升學。
四、非上述對象:
(一)若涉及脆弱家庭或兒少保護議題,請依權責至關懷e起來進行線上通報(https://ecare.mohw.gov.tw/)。
(二)若涉及下列曝險行為,請轉介桃園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
- 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
- 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
- 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
服務內容
一、個案訪視、電話會談、家庭訪視。
二、生涯規劃、就學、就業輔導服務。
三、法治、品格教育、預防宣導。
四、家長(庭)支持、兒少適性發展、親子關係支持、創傷知情輔導等服務。
五、外展服務。
六、協助申請各項福利補助。
七、其他資源轉介服務。
服務區域與洽辦單位
全桃園市
服務區域 | 服務單位 |
第一區:桃園區、龜山區、蘆竹區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更生少年關懷協會 |
第二區:八德區、大溪區、復興區、龍潭區 | 財團法人利伯他茲教育基金會 |
第三區:中壢區、楊梅區、觀音區、新屋區 | 社團法人桃園市遠樂心理健康關懷協會 |
第四區:平鎮區、大園區 |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