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照顧
老人營養送餐服務
發布單位:
社會局
分 類:
生活照顧
發布日期:
110-10-29
詳細內容:
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03-3340935)或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
補助標準
1、家庭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者由本府全額補助餐費。
2、家庭總收入達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者由本府補助90%餐費「受服務者每餐餐費自付10%」。
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且實際居住並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列冊之(低)中低收入失能且獨居之老人。(需符合一項以上ADLs及僅IADLs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應備文件
1、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個案服務通報單。
2、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聯絡電話:
3339090、3350598
傳真號碼:
336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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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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