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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 社會局發布最新重要調整措施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科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 上版日期:109-03-11

針對新冠肺炎疫情,社會局為杜絕疫情擴散,各項調整措施說明如下:

一、 老人會春遊及參訪觀摩活動建議調整至疫情緩解後辦理
考量老人會活動參與者多為中高齡者,且活動參與因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具有較高傳播風險,邀請各老人會一同加入防疫行動,參訪觀摩等群聚活動延期調整至疫情緩解後辦理。

二、 長青學苑鼓勵暫緩辦理
由區公所辦理或本府補助辦理之長青學苑課程,鼓勵各單位暫緩辦理,倘課程已在進行,請辦理單位加強各項防疫措施。

三、 身心障礙證明到期可依法展延60天
有關身心障礙證明到期,衡酌因疫情影響無法至醫院辦理鑑定,為維護民眾權益,社會局將主動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4條辦理展延60天,並發文告知民眾相關權益注意事項。

四、 人民團體如任期屆滿需改選,可依法申請延期3個月
依據人民團體相關法規,人民團體會員大會每年須召開1次,因應疫情防治,團體可評估延期,於今年底前召開大會即可。倘團體今年涉及改選欲延後召開,可向社會局提出申請延長,延長時間以不超過3個月為限,如團體近期確有召開會議之必要,建議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集會相關防護措施辦理。

五、 志工訓練採線上及影片教學方式辦理
志工訓練上半年志願服務基礎、社會福利類特殊教育訓練課程及運用單位聯繫會報取消辦理。為避免影響志工領冊,採免費線上課程或向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申請自辦影片教學以取得完訓證明。

有關老人會、長青學苑問題,請電洽3322101分機6411-6418,身障證明展延問題,請電洽368-4368,人民團體改選問題,請電洽338-2981或336-2956,另志工訓練問題,請電洽3322101分機6312-6314或桃園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426-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