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身體功能退化,失能比例逐年增加,解決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的居家垂直移動問題,方便出門訪友、休閒娛樂、社會參與等,對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之服務與照顧確有實益,而使用爬梯機克服兩層樓以上且無電梯之住宅的居家垂直移動問題,是目前常見且廣為接受的方式。
本局為讓服務使用者垂直移動具安全性與便利性,及協助降低照顧者壓力,特辦理「爬梯機專人服務」。
1.服務對象:居住本市之失能身心障礙者或老人且有上下樓困難者,並符合以下之一者:
(1)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2)已使用長照輔具補助額度至少一半者。
2.服務費用及補助標準如下:
樓層 | 操作費費標準 | 低收、中低收 | 一般戶 |
補助 | 自付額 |
2-3樓 | 800 | 市府全額補助 | 400 | 400 |
4-5樓 | 900 | 450 | 450 |
6樓 | 1,000 | 500 | 500 |
3.上樓為一趟,下樓為一趟,每人每月補助10趟次。
4..辦理單位及電話:北台灣無障礙運輸產業工會,服務專線:03-3310133
★爬梯機借用:若家屬可接受訓練,自行使用爬梯機者,可逕洽本市輔具資源中心進行評估,家屬(操作者)接受訓練完成後,借用爬梯機回家使用。
洽詢電話:
北區輔具資源中心03-3683040、03-3732028
南區輔具資源中心03-4890298、0905-423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