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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梯機服務

  • 發布單位:身心障礙福利科

隨著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身體功能退化,失能比例逐年增加,解決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的居家垂直移動問題,方便出門訪友、休閒娛樂、社會參與等,對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之服務與照顧確有實益,而使用爬梯機克服兩層樓以上且無電梯之住宅的居家垂直移動問題,是目前常見且廣為接受的方式。

本局為讓服務使用者垂直移動具安全性與便利性,及協助降低照顧者壓力,特辦理「爬梯機專人服務」。

1.辦理單位及電話:北台灣無障礙運輸產業工會,服務專線:03-3310133

2.服務對象:居住本市之失能身心障礙者或老人且有上下樓困難者,並符合以下之一者:

(1)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2)已使用長照輔具補助額度至少一半者。

3.服務費用及補助標準如下:

樓層

操作費費標準

低收、中低收

一般戶
補助自付額
2-3樓800

市府全額補助

400400
4-5樓900450450
6樓1,000500
500

4.上樓為一趟,下樓為一趟,每人每月補助10趟次。

★爬梯機借用:若家屬可接受訓練,自行使用爬梯機者,可逕洽本市輔具資源中心進行評估,家屬(操作者)接受訓練完成後,借用爬梯機回家使用。

洽詢電話:

北區輔具資源中心03-3683040、03-3732028

南區輔具資源中心03-4890298、0905-423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