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辦單位身心障礙福利科 、(社會救助科)服務內容 依規定開立公益彩券工作能力證明 服務對象 設籍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之單親家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年滿18歲具工作能力且能親自在場銷售之身心障礙者,無下列情事者得申請工作能力證明書。1.為限制行為能力者。2.曾犯偽造文書、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侵占、詐欺、背信、賭博罪,經刑之宣告確定,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五年者。3.具公務員或在學學生身分。 應備文件 1、身分證(正本)。 2、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洽辦單位
身心障礙福利科 、(社會救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