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強化保障本市社會工作人員執行職務之人身安全,建立安全防護措施,使社工人員在安全、安心及安定之工作環境下,提供民眾福利服務。二、計畫目標(一)安全就業:加強風險管理,提升專業服務品質。(二)安心服務:強化防護保障,提供民眾優質服務。(三)安定管理:建構友善職場,落實社工專職長任。三、服務對象(一)本府社工人員。(二)接受本府委託辦理社會福利相關業務之民間團體社工人員。(三)本市進用單位社工人員。四、執行策略及工作內容: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