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03-3321328)、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服務內容
維護獨居老人生活安全,面臨突發及緊急事件時,提供可靠迅速的24小時全天候緊急救援與保護
申請資格
(一)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經評估意識清楚可配合操作系統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年滿65歲失能(或衰弱)且獨居之老人或經評估有需求者(如:自理能力欠佳、患有慢性病、突發性疾病等經醫師診斷證明)。
2.未滿65歲列冊之(低)中低收入失能(或衰弱)且獨居領有本市核(換)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
(二)資格限制:
1.不包含接受機構24小時安置、聘有看護(傭)或經評估不適合使用本系統者。
2.前述所稱「獨居」係指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1)獨自居住。
(2)同住者無照顧能力。
(3)65歲以上夫妻同住。
(4)本市政府訪視評估需列冊關懷之老人。
3.前述所稱「衰弱」係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
補助標準
1.符合資格者,由本府全額負擔每人每月服務費用。
2.不符補助資格者亦可自費使用(費用相同)。
【諮詢電話(含自費申請)】0800-095-119 中興保全免付費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