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
申請急難救助之事由,以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發生者為限,同一傷病或同一事由,於同一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
服務對象:
申請人需設籍本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備齊文件後至戶籍地區公所申請:
1、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非同一戶內人口,因實際支付設籍本市死者殮葬費用致生活陷於困境者,得依前項規定申請急難救助。)
2、戶內人口遭遇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
3、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失蹤、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
4、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致生活陷於困境。
5、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
6、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區公所或本府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
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遭受急難之證明文件。
(一)醫療事由: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二)喪葬事由:死亡證明書、喪葬收據或足以佐證的相關費用支出文件正本。
(三)失業事由:求職登記證明及3張就業媒合介紹卡。
(四)其他事由所須必要證明文件。
3、申請人指定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區公所洽辦電話:
桃園區公所03-3348058 大園區公所03-3867703
中壢區公所03-4271801 觀音區公所03-4732121
龜山區公所03-3203711 新屋區公所03-4772111
八德區公所03-3683155 龍潭區公所03-4793070
蘆竹區公所03-3520000 大溪區公所03-3882201
平鎮區公所03-4572105 復興區公所03-3822323
楊梅區公所03-4783683
倘有相關社福需求,請洽本市家庭服務中心:
桃園家庭服務中心03-2182778 中路家庭服務中心03-3700886
中壢家庭服務中心03-4220126 內壢家庭服務中心03-4333219
平鎮家庭服務中心03-4911910 八德家庭服務中心03-3652105
楊梅家庭服務中心03-4750067 蘆竹家庭服務中心03-2127678
龜山家庭服務中心03-3208485 龍潭家庭服務中心03-4790231
大溪家庭服務中心03-3883060 大園家庭服務中心03-3867128
新屋家庭服務中心03-4970225 觀音家庭服務中心03-4732320
復興家庭服務中心03-38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