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邱奕如於112年7月27日至112年8月22日期間對多名幼童有不當對待情事,如拍打、摔、壓制、強迫餵食幼童等行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依同法第97條規定公布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