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服務內容 說明人民團體籌設流程服務對象 欲申請立案之人民團體應備文件 1、申請書2、發起人分布區域概況一覽表3、發起人名冊及證件(設籍或工作於本市之市民,且年滿十八歲,並應有三十人以上)4、章程草案5、其他相關證件
洽辦單位
2、發起人分布區域概況一覽表
4、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