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服務內容參加訓練管道:可以以下方式參加志工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 1.本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統一辦理之志願服務實體課程(課程資訊)2. 10人以上向本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申請自辦數位課程(申請辦法詳如附件)3. 個人註冊台北E大觀賞數位課程(網站連結)4.參加運用單位自行辦理之實體課程服務對象 有興趣擔任志工之民眾皆可參加。**歡迎隨時查閱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訊息公告→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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