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佐視覺障礙者外出就醫、福利申請、休閒活動、求職、購物等必要協助,促進視覺障礙者平等參與社會之機會,以提升生活品質。✽服務對象:實際居住本市年滿18歲以上領有中、重度視覺障礙之身心障礙手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其障礙類別為第二類及ICD診斷欄位註記【01】,障礙程度為中、重度之視覺障礙者。✽服務內容:陪同視障者外出就醫、福利申請、休閒活動、求職、購物等服務。✽服務洽詢方式:承辦單位:社團法人桃園市視障福利發展協進會 電話:03-3319058 傳真電話:03-331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