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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服務員(O441002)

  • 上版日期:114-02-06
  • 下版日期:114-02-17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 名額:1
  • 性別:不拘
  • 有效日期起:114-02-06
  • 有效日期迄:114-02-17
  • 聯絡人:許露塔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1.辦理本局館舍工程之相關業務60%。2.協助辦理工程採購相關事項30%。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01分機6439,秘書室謝先生)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待遇:月薪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起薪。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職系

官職等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具高考三級土木工程類科應考資格表所列相關科系畢業。(相關科系可至考選部網頁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Qual/wfrmExamQual.aspx?menu_id=153查詢)

聯絡資訊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社會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4年2月17日下班前寄(送)達。 2. 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如為國外學歷或文件,須檢附中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文件),所附證明資料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服務員O441002(秘書室)」),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5.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