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計畫備案

祥和計畫備案
發布單位:
社會局
分  類:
運用單位職責
發布日期:
112-01-05
副標題 :
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計畫
詳細內容:

洽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申請資格
認同並有意願加入本市祥和計畫之(社會福利類、綜合服務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實施對象
  1. 從事身心障礙、老人、婦女、少年、兒童福利、諮商輔導、家庭、社區、綜合福利服務等志願服務項目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或經政府正式立案團體。
  2. 鼓勵員工從事身心障礙、老人、婦女、少年、兒童福利、諮商輔導、家庭、社區、綜合福利服務等志願服務項目之企業組織。
 
應備文件
一、機構、學校、法人或團體
 
  1. 公函
  2. 志願服務運用計畫表
  3. 志願服務人員名冊:人數需20位以上(※若符合本局認定之特殊或專業團體、機構、企業公司,團隊人數得降為至少10人以上並請敘明原因)
  4. 立案登記證書影本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5. 加入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祥和計畫團隊之運用單位職責(權利義務)同意書。

二、企業組織
  1. 志願服務運用計畫表
  2. 志願服務人員名冊:人數需10位以上
  3. 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4. 加入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祥和計畫團隊之運用單位職責(權利義務)同意書。
聯絡人 :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12
相關連結:
志願服務法
相關附件: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備案暨輔導實施計畫.docx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備案暨輔導實施計畫.odt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備案暨輔導實施計畫.pdf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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