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限縮本市新設立居家式長照機構之區域,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
公告限縮本市新設立居家式長照機構之區域,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
發布單位:
老人福利科
發布日期:
111-12-29
截止日期:
112-12-31
提供單位:
老人福利科
詳細內容:
自112年1月1日起暫停受理現未與本局簽訂特約之外縣市居家式長照機構跨區服務申請,並僅開放楊梅區、新屋區、大園區、觀音區(資源即將飽和區)及復興區(資源未飽和區),為本市新設立居家式長照機構之設立區域。
相關附件:
1111229公告-自112年1月1日起限縮本市新設立居家式長照機構之區域.pdf
最後更新日期:1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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