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調整「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失能者接受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實施計畫」收費標準,自112年3月1日起生效。

公告調整「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失能者接受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實施計畫」收費標準,自112年3月1日起生效。
發布單位:
老人福利科
發布日期:
111-12-29
截止日期:
112-12-31
提供單位:
老人福利科
詳細內容:
公告調整「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失能者接受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實施計畫」收費標準,自112年3月1日起生效。
相關附件:
  1111227公告-調整本市長照交通接送收費標準(112.03.01生效).pdf
最後更新日期:1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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