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發布單位:
社會局
分  類:
優先採購
發布日期:
112-04-14
詳細內容:

洽辦單位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服務內容
為促進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團體所生產之物品及可提供勞務,獲得更多銷售及服務機會,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第3項規定,中央訂頒「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並建置『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供各義務單位購買及統計之用。

服務對象
本市各身障福利機構團體及各義務採購單位。

聯絡電話:
3352578、3322101(分機6301)
傳真號碼:
3337274
相關連結:
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
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相關附件:
  優先採購QA.pdf
  生產物品及服務項目分類一覽表 .docx
生產物品及服務項目分類一覽表 .odt
  查核表.docx
查核表.odt
  桃園市身障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登錄優採物品及服務項目一覽表.docx
桃園市身障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登錄優採物品及服務項目一覽表.odt
最後更新日期:11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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