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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雅芳(桃園市私立海森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負責人,違反老人福利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

  • 發布單位:老人福利科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桃社老字第1120014659號
主旨:公告本市私立海森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依據:桃園市私立海森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負責人:蔡雅芳),經查該機構針對住民身體傷口、護理照顧、約束等情形皆未如實紀錄,且違反約束使用準則,對於住民照顧上顯有疏失,有虐待、妨害服務對象之身心健康情形,依老人福利法第48條規定公告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桃社老字第1120014659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