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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雅芳(桃園市私立海森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負責人,違反老人福利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

  • 發布單位:老人福利科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桃社老字第1110125949號
主旨:公告本市私立海森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依據:桃園市私立海森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負責人:蔡雅芳),經查該機構工作人員以衛生紙隔絕住民口、眼,並以膠帶纏繞黏貼固定,以制止住民躁動及吵鬧行為屬實;另,約束未確實依約束使用準則及同意書所立內容處遇,約束部位呈現皮膚壓迫,且稍腫脹,涉及虐待、妨害服務對象之身心健康,依老人福利法第48條規定公告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桃社老字第1110125949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