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法規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問答集Q22(105年6月版)
發布單位:
政風室
分 類:
廉政法規
發布日期:
109-05-06
詳細內容:
問:廠商舉辦全球研討會或國際商展,邀請公務員發表論文或參加,並支付機票及住宿費用,可否接受?因為在國外舉辦,國外國民所得較高者,演講之鐘點費每小時是否可以超過新臺幣5,000元?
答:
如因公務需要,得循程序簽准同意出席,並依規定申請交通、住宿、膳雜、生活等費用,不宜接受廠商招待,以維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有關演講之鐘點費支領額度仍須參照本規範第14點規定標準。
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官網-防貪業務專區-廉政倫理-問答輯-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問答輯
答:
如因公務需要,得循程序簽准同意出席,並依規定申請交通、住宿、膳雜、生活等費用,不宜接受廠商招待,以維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有關演講之鐘點費支領額度仍須參照本規範第14點規定標準。
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官網-防貪業務專區-廉政倫理-問答輯-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問答輯
最後更新日期:109-05-06
瀏覽人次:237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