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法規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問答集Q18(105年6月版)
發布單位:
政風室
分 類:
廉政法規
發布日期:
109-05-06
詳細內容:
問:公務員適用本規範如有疑義,可洽詢之管道為何?
答:
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官網-防貪業務專區-廉政倫理-問答輯-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問答輯
答:
- 逕向機關之政風人員洽詢:各機關(構)之政風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本規範第17點第1項前段參照)。
- 機關未設政風者,由兼辦政風或首長指定之人員處理(本規範第18點參照)。
- 受理諮詢人員有疑義者,送請上一級政風機構處理;至行政院所屬各一級機關,由各該機關(如財政部、交通部、經濟部等)負責處理所屬機關對本規範諮詢人員之疑義。
- 法務部對於各界疑義將適時以函釋說明。
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官網-防貪業務專區-廉政倫理-問答輯-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問答輯
最後更新日期:1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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