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行為人名冊
黃信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
發布單位:
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分 類:
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行為人名冊
發布日期:
109-03-30
詳細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府社兒字第1090070282號
主旨:公布黃信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黃信嘉於本市青溪國中任教期間,對兒少有不正當行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依同法第9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
發文字號:府社兒字第1090070282號
主旨:公布黃信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黃信嘉於本市青溪國中任教期間,對兒少有不正當行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依同法第9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
最後更新日期:10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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