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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12年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訓練課程(第四場次)

  • 發布單位:老人福利科
  • 聯絡人:梁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分機6414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一、依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112年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訓練」(第四場次)。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三、主辦單位:朝陽科技大學

四、受訓對象(須同時完全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1. 現職中之居家服務督導員。
  2. 已完成登錄於「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之居家服務督導員。
  3. 尚未取得以下結業證明書者:
  • 111.09.02已登錄長照機構之現職居家服務督導員,且已於111.09.02前完成經縣市政府核備或長照繼續教育認可法人核備之「居家服務督導員基礎訓練42小時」者。
  • 111.09.02已登錄長照機構之現職居家服務督導員,且已於111.09.02前完成經縣市政府核備之「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者。


五、報名時間:112/10/9(一)8:00開放報名至112/10/13(五)17:00 截止報名。

六、報名錄取順序:

  1. 本訓練課程以桃園機構之居督為優先參加,若本縣市未達報名人數,則開放鄰近區域報名。
  2. 111/9/2起,新登錄於居家式長照機構且完全符合『受訓對象』條件者(持有三個月臨時證)。
  3. 111/9/2前,已持有長照人員認證且完全符合『受訓對象』條件者。

七、課程費用:本訓練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全程免費。

八、課程資訊及報名連結:

  1. 課程時數:共計20小時。
  2. 授課方式:分三天進行,至少會間隔一週。
  3. 上課日期:11/4、11/11、11/18
  4. 上課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桃園市勞工教育大樓 302教室)
  5. 招生人數:每梯次人數限制為60位學員。
  6. 報名連結:https://www.beclass.com/rid=274b10a6433cf5d4a2e2

九、注意事項:

  1. 請務必確實查看報名簡章(確認報名應繳交資料)並繳交正確資料。
  2. 訓練期間需完全配合本簡章內所有規範。
  3. 訓練期間依衛福部公告本訓練計畫,完訓條件如下:
  4. 受訓者出席率須達100%(非不可抗力之因素,不得缺席)
  5. 訓練期間,須依規定繳交2份個案報告,須有機構主管簽章。(範例格式可於教材下載處取得)
  6. 審核方式:成功報名,不代表錄取,錄取名單預計於一週後公告。報名者須完全符合「受訓對象」之條件,主辦單位將依「報名錄取順序」+「報名時間」為原則依序審核;符合條件者一週後,將以「email」通知錄取請務必填妥正確電子郵件信箱,若您送出報名表後未收到任何信件,表示email不正確,請立即洽詢主辦單位。
  7. 請注意,請務必確認居督臨時證或小卡時效,於課程最後一天仍為有效!如遇開課前需改,請務必於報名截止前,使用e-mail更新檔案至cyut.s16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