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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級巷弄長照站臨托服務

  • 發布單位:老人福利科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人電話:3350598、3339090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洽辦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計畫內容:

為達成社區照顧、在地老化之目標,本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由社區基層組織(社區發展協會、里辦公處)、醫事機構等單位設置巷弄長照站(以下簡稱C級單位),提供社會參與、健康促進、共餐服務、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並辦理電話問安或關懷訪視等服務,具有服務量能之單位可再提供臨托服務,成為巷弄長照站臨托之服務提供單位,以滿足長者照顧需求,同時減輕照顧者負擔。


辦理資格:

經本局審查核定為本市辦理10個時段之C級單位,提供社會參與、健康促進、共餐服務、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並辦理電話問安或關懷訪視等服務之單位。


服務對象:

經本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實際居住於桃園市,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為第2級(含)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65歲以上失能老人

二、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三、50歲以上失智症者

四、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服務內容:

提供喘息服務(巷弄長照站臨托),該項服務項目得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申報費用。


申請方式:

請符合辦理資格之單位檢具申請表(附件1)與申請計畫書(附件2)一式4份向本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