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照顧
110年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C級巷弄長照站聯繫會報
1.時間:110年3月26日(五)下午2時
2.地點:本府B2大禮堂(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3.報名附件:
(1)簡章
(2)報名表
(3)提案單
★請各據點派1名人員代表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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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20更新
本市因應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已獲控制,放寬相關防疫管制措施,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暨巷弄長照站自本(110)年3月1日起恢復服務。
●公文下載
110.1.25
本市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暨巷弄長照站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自110年1月25日(星期一)起全面暫停服務至疫情緩解。
●公文下載
★第4季
109年第4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C級巷弄長照站會議記錄
洽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申請單位
1、 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2、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訂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3 、其他社區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農漁會、文史團體等非營利組織
4、 里辦公處
5、公寓大廈戶數達150戶以上,經向本府報備成立管理委員會達10年以上,且經表揚或評鑑績優,提供鄰近社區服務成效卓著者。
目的
1、 落實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由在地人提供在地服務,建立社區自主運作模式,以貼近居民生活需求,營造永續成長、健康的社區環境。
2、 以長期照顧、社區營造之基本精神,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提供老人社區化之預防照護。
3 、 結合照顧管理中心等相關福利資源,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 詢及轉介服務、餐飲服務、健康促進等多元服務,建立連續性之照顧體系。
服務內容
1、 依據「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每一關懷據點應至少提供下列至少3項服務項目之功能:
(1) 關懷訪視
(2) 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
(3) 餐飲服務
(4) 健康促進活動
2、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辦理C級巷弄長照站除原有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外,應具備下述四項服務,另具有服務量能之單位,可向服務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申請成為特約單位,提供喘息服務(臨時托顧):
(1)社會參與
(2)健康促進
(3)共餐服務
(4)結合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計畫
3、 辦理方式:
(1) 建立關懷服務個案基本檔冊並隨時更新。
(2) 積極招募志工並結合社區內各項可資運用「愛心人士」之人力資源,共同推動。
(3) 排定志工協助關懷中心值班及進行老人、弱勢者關懷訪視工作。
(4) 辦理老人文康休閒活動。
(5) 配合衛生單位或醫療機構推動醫療保健講座。
(6) 辦理集體用餐或送餐服務(可採使用者付費之模式;惟收費標準需送市府核備)。
服務對象
據點轄內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
應備文件
1、 民間團體部份:
(1) 立案證書影本。
(2) 章程影本。
(3) 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4) 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法人單位需附)
(5) 自籌款證明(存摺帳號影本)。
(6)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影本)。
2、 里辦公處部分
(1) 里長當選證書。
(2) 自籌款證明(存摺帳號影本)。
(3) 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影本)。
3、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請洽詢本局老人福利科。
4、 租用或借用房屋作為據點者須附租賃契約書或使用同意書。
5、 提出文件為影本時,應於影本文件內加註並簽章切結與正本相符。
【桃園市政府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初審計畫】
【據點申請流程圖】
【中央及本市補助據點服務相關規定】
1.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0年度一般性獎助計畫經費申請獎助項目及基準
2.110年度桃園市政府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補助計畫
【表件下載】
《申請計畫用-中央補助》
●純據點:申請表(一)、(二) / 申請計畫書
●據點+巷弄站:申請表(一)、(二) / 申請計畫書
●醫事C:申請表(一)、(二) / 申請計畫書
※申請充實設施設備費需檢附財產清冊
《申請計畫用-市補助》註:僅適用於純據點、據點+巷弄站
主案申請計畫書(含業務費、公共意外責任險、孝親活動及據點成果展、多元活動費、志工費)
餐飲加值申請計畫書
志工參訪申請計畫書
《申請計畫用-其他應檢附文件》
補助經費切結書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A表、B表
《服務用》
●志工相關:志工名冊 / 志工基本資料 / 志工會議紀錄表單 / 志工簽到表
●受服務者相關:長輩名冊 / 長輩個案資料表 / 健康促進&共餐簽到表 / 健康登記表(血壓、體溫) / 電話問安紀錄表 / 關懷訪視紀錄表
●活動設計:活動設計表&簽到表
《核銷用》
●志工相關:志工交通費&誤餐費印領清冊 / 志工簽到表
●設施設備:衛生福利部補助設施設備(標籤、照片、清冊)
●人力加值(專職聘用社工、照顧服務員):專職人力簽到表 / 勞保、健保、 勞退及職災(含二代健保)雇主負擔表 / 薪資簽領單
●其他核銷表單:
純據點、據點+巷弄核銷用表件(綜合) /醫事C核銷用表件(綜合)
餐飲加值核銷統計表(每季6-8張照片) / 交通費印領清冊 / 臨時酬勞費用印領清冊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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