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流程:由桃園市各區公所社會課受理申請案件,提供(1)申請表(2)使用人身分證或戶籍謄本影本(3)65歲以下需身心障礙手冊[須為智能障礙者、失智症者、自閉症患者、慢性精神病患者、多重障礙包含上述之一者](4)65歲以上可附醫師診斷證明書影本或警察局走失紀錄影本其中一項,進行審核,符合之個案立即提供手鍊。二、可以跨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