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營運績效評定作業指引」第18條。【113年度營運績效評估結果】總平均分數為78分。
依據「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營運績效評定作業指引」第18條。
【113年度營運績效評估結果】總平均分數為7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