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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事業振興發展計畫(114年-117年)

  • 發布單位:人民團體科
  • 聯絡人:林昀臻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推動合作事業振興發展計畫(114年-117年)多元扶助措施

為協助合作社育成與陪伴,內政部委託專案團隊建置電話諮詢專線(02-23660812分機229),提供民眾、合作社成員及行政機關人員等專業諮詢服務,包含合作社組織型態說明、籌設程序與注意事項及其他有關社務、業務、財會、稅務等實務問題,請多加利用。 


有關各項推廣活動、教育訓練課程等資訊,可至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訊息快遞」查閱。


114年度「合作事業教育訓練課程簡章」及「新進及儲備合作行政人員培訓專班課程簡章」

請貴社優先指派新當選理事或監事參加,為期擴展訓練效能,每社以1名為限,逾員額者列候補名單再予通知。相關課程資訊請參考年度課程簡章(如附件),或參考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https://cooptw.moi.gov.tw)/訊息快遞/行政公告報名。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研習日開課前5日止,並請近2年成立之新社或新當選之理監事踴躍報名參訓。


完成報名之學員請自行辦理公假參訓,如因故無法參訓,請自行聯繫內政部承辦窗口(劉先生02-2366-0812分機229;邱小姐02-2366-0812分機135),以利進行候補遞補作業,減少資源浪費。


全程參加研習課程者,將於課程結束後以電子郵件寄送研習證明書;具公務人員身分者,登錄終身學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