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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內政部114年6月19 日台內團字第1140283846號公告核定,每年7月第1個星期六為「合作社節」!

  • 發布單位:人民團體科
  • 聯絡人:林昀臻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合作社節由來

     1895 年國際合作社聯盟(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Alliance, ICA)在英國倫敦成立。ICA 決定自 1922 年起, 每 年 7 月 的 第 一 個 星 期 六 定 為 「 國 際 合 作 社 日 」 (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Day) 。 1995 年聯合國大會(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通過決議,宣布 7 月的第一個星期六為聯合國國際合作社日 (International Day of Cooperatives),以紀念 ICA 建立 100 周年,並決定將每年的此日定為聯合國國際合作社日。 也因此自 1995 年開始,聯合國於每年國際合作社日,訂定主 題慶祝。 

   在國際合作社日,各國的合作運動者舉行會議,集中力 量,擴大合作事業之推廣與宣傳,將各種合作社業績展現於 大眾。其目的在於廣泛地喚起社會大眾對於合作事業的認識 與重視,了解合作組織之作用與功能,進一步參加合作社, 以推廣合作社運動。 

   我國自民國 19 年起配合 ICA 之決議,每年於國際合作 社日舉行慶祝合作節相關活動,以積極宣示並於國內持續實 踐合作社運動,爰訂於每年 7 月的第一個星期六為「合作社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