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鄔佾珊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 發布單位:身心障礙福利科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發文日期:114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府社障字第1140093977號

主旨:公告鄔佾珊,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第7項規定

依據:鄔佾珊因於機構對身心障礙者不正當之行為,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第7項規定,經本府調查屬實,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95條第1項規定裁處新臺幣3萬元,並公告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