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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桃園市115年度第2次居家式及綜合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籌設、設立暨特約申請區域及家數

  • 發布單位:居家及社區長照服務科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 上版日期:115-07-22

一、為健全本市長期照顧服務體系、均衡居家服務區域資源發展及提升居家服務單位服務品質,保障長照服務對象使用權益,自即日起僅受理尚未飽和、即將飽和行政區域之機構籌設、設立暨特約案件。

二、本市蘆竹區、八德區、龍潭區尚有佈建需求,各需佈建1家。

三、本案申請期間自115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止,相關申請規範詳如「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居家式及綜合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籌設、設立暨特約審查申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