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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團體籌設表格簡化更新

  • 發布單位:人民團體科
  • 聯絡人:陳韋如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 上版日期:114-05-29
  • 下版日期:114-12-31

為提升輔導本市人民團體之品質及行政效率,亦使欲申請立案人民團體之市民能迅速、正確了解人民團體籌設流程,故調整《人民團體籌設須知表格》,
114年6月1日起適用,並請至本局網站下載最新版之相關附件:https://gov.tw/yJ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