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長照交通接送服務
(一)洽辦單位
1.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03-3340935)
2.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
(二)服務內容
1.提供長照需要第2級(含)以上者就醫及復健專用之交通接送車輛。
2.本局補助服務對象交通費:
(1)一般服務地區: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1,840元(第一類:長照低收入戶全額補助100%、第二類:長照中低收入戶補助91%、第三類:一般戶補助73%)。
(2)原住民區及偏遠地區(復興區):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2,400元(第一類:長照低收入戶全額補助100%、第二類:長照中低收入戶補助93%、第三類:一般戶補助79%)。
(三)服務對象
凡實際居住本市,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照顧計畫中有「就醫」或「復健」需求,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之長照需要第2級 (含)以上者:
1.65歲以上長者。
2.55歲以上原住民。
3.50歲以上失智症者(自115年1月1日起新增49歲以下失智症者)。
4.失能身心障礙者。
5.自115年1月1日起新增: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之收案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