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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人民團體申請補助項目資訊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1. 依據行政院訂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推動行政作業流程透明原則」,各機關於推動行政作業流程透明時,對於具有補助性質等作業流程之業務,得優先辦理。為推動本局行政作業流程透明化,每年於本局網站政府資訊公開頁面提供未涉及個人資料保護問題之人民團體申請本局補助項目。
  2. 除社會救助科及社會工作科無人民團體補助案,兒童及少年福利科、人民團體科、身心障礙福利科提列補助案資訊已公開於本局網站「公益彩券」專區外(見相關連結),本頁附件為老人福利科「106年本局補助長青學苑明細表」及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106年本局補助人民團體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