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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

  • 發布單位:身心障礙福利科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轉6305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為協助身心障礙者獲得所需之個人支持與照顧,促進其生活品質、社會參與及自立生活,辦理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

✽對無法進入庇護性就業服務場所之身心障礙者,於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提供服務時,規劃以作業活動為主,休閒文康相關活動為輔,依照服務使用者之評估結果,設定不同的學習目標,分為下列主要學習領域:
1.獨立生活能力領域。
2.基本認知能力領域。
3.作業技能領域。
4.社會能力領域。
5.作業態度領域。

✽服務對象:居住本市且年滿15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並需符合以下條件:
1.未安置社會福利機構、精神醫療復健機構、未接受日間托育或照顧者及庇護工場。但接受夜間型住宿機構服務者,不在此限。
2.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有意願且經作業設施評估能參與作業活動每日4小時以上,每週原則20小時以上者。

✽諮詢及申請方式:請逕洽各區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單位諮詢及申請(名冊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