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本局為檢視本市轄區合作社之社務、業務及財務等辦理情況,輔導其依法經營管理,以及督促運作不佳之合作社進行改善,藉以提昇合作社順利運作並促進合作事業健全發展,共創社員福利,並據以為年度成績核定之依據。二、依據:內政部頒訂「合作社稽查考核及獎勵辦法」。三、對象:本市成立滿一年之合作社(辦理解散及清算程序之合作社除外)。四、作業方式:(一)書面考核。(二)實地稽查。
一、目的:本局為檢視本市轄區合作社之社務、業務及財務等辦理情況,輔導其依法經營管理,以及督促運作不佳之合作社進行改善,藉以提昇合作社順利運作並促進合作事業健全發展,共創社員福利,並據以為年度成績核定之依據。
二、依據:內政部頒訂「合作社稽查考核及獎勵辦法」。
三、對象:本市成立滿一年之合作社(辦理解散及清算程序之合作社除外)。
四、作業方式:
(一)書面考核。
(二)實地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