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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合作社稽查考核及獎勵計畫

  • 發布單位:人民團體科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一、目的:本局為檢視本市轄區合作社之社務、業務及財務等辦理情況,輔導其依法經營管理,以及督促運作不佳之合作社進行改善,藉以提昇合作社順利運作並促進合作事業健全發展,共創社員福利,並據以為年度成績核定之依據。

二、依據:內政部頒訂「合作社稽查考核及獎勵辦法」。

三、對象:本市成立滿一年之合作社(辦理解散及清算程序之合作社除外)。

四、作業方式:

(一)書面考核。

(二)實地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