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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結婚50週年、60週年及70週年者,政府有什麼獎勵或慶賀嗎?

  • 發布單位:社會局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 類別:社會福利

凡夫妻於當年度重陽節前六個月設籍本市(1人設籍本市即符合規定)於該年度結婚滿50(含50年)週年至59週年為金婚、60週年(含60年)至69週年為鑽石婚、70週年(含70年)以上為白金婚,同婚別未曾接受本府致贈獎牌且夫妻雙方均健在者,將於重陽節時期由區公所代為致贈1面獎牌及禮券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