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查後符合中低老人資格者,本市未滿七十歲仍需符合本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要點規定: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含納稅義務人)及未獲政府機關補助健保自付額之全額者,每人每月最高補助8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