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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請領實物代券資格?兌換方式?

  • 發布單位:社會局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 類別:社會福利

一、請領資格:
設籍或居住本市之經濟弱勢家庭,經社會局社工員評估,並具有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確有經濟困難者。
(二)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就業不穩定、入獄服刑、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或其他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
(三)家庭成員因身心障礙、未婚懷孕、長期照護、早期療育等特殊情形,致生活陷於困境。
(四)遭受家庭暴力等因素接受安置或自立生活者。
二、兌換方式:經社工員評估有基本生活需求之弱勢家庭,可採分次或一次發券,提供每戶面額100元、200元或500元之生活券,持券人可持該券至社會局委託之商店門市,兌換與該券面額等值之基本生活食品及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