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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第六類轉入轉出資料異動的辦理方式?可否跨區申請?

  • 發布單位:社會局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 類別:社會福利

(一)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5條規定(略以)第五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以 其戶籍所在地之(鄉鎮、 市、 區) 公所為投保單位。

(二)於各區公所社會課辦理,隨到隨辦。 受理申請-資料核審-完成初步核定 (如加保、 轉出入停保、 退保、 復保 、資料變更 等業務 )-送健保局複核。

(三)第六類被保險人可在戶籍所在地之(鄉鎮、 市、 區)公所,申請辦理全民健保第六類轉入轉出資料異動,可跨區收件,再移交給戶籍所在地之公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