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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請問身心障礙證明如何申請?需要多久時間?申請流程為何?

  • 發布單位:社會局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 類別:社會福利

1、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方式:
(1)請申請人準備最近三個月內一吋照片3張、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印章(或簽名)後,至本市任一區公所社會課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另應檢附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或簽名)。
(2)若因特殊狀況,無法至本市任一區公所社會課辦理,可採取郵寄申請:請備妥上述應備文件,至本府社會局網站下載並完整填寫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需簽名蓋章),並附上60元掛號信件回郵,郵寄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辦理。
(3)如欲採取線上申請,請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主題專區/身心障礙鑑定線上申請」提出申請(https://dpws.sfaa.gov.tw/online_
apply_menu.jsp)。
2、到衛生局指定鑑定醫院進行鑑定(鑑定表內最後頁有表列鑑定醫院)。
3、鑑定醫院將鑑定報告送至本府衛生局審核,衛生局再將鑑定報告交由社會局核發製作身心障礙證明。
4、社會局製作身心障礙證明後會統一交由各區公所轉發申請人。自鑑定醫院完成鑑定後約45天,可收到身心障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