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市民卡-敬老愛心卡之申辦資格及應備資料?

  • 發布單位:社會局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 類別:社會福利

一、申辦資格:
(一)敬老卡: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生日當月第1個工作天即可辦理)。
(二)愛心卡:設籍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愛心陪伴卡:具愛心卡資格之市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必要陪伴者認定,並於該證明中註記者。
※申請「愛心陪伴卡」,以一張為限,與持有愛心卡之身心障礙者出門隨行之任一陪伴者使用時,陪伴卡使用者也可以享有同等現金優惠。
二、應備資料:
(一)本人親自申辦:
1.敬老卡:國民身分證正本及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55歲以上原住民需額外附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2.愛心卡: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
3.愛心陪伴卡: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身心障礙者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
※身心障礙證明之「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欄中需註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才可申辦「愛心陪伴卡」。
(二)委託他人代辦:應備委託人申請表(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上述各卡別(敬老卡、愛心卡及愛心陪伴卡)應備資料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