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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我參加政府辦理的職訓班,將前往受訓,會影響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之發放?

  • 發布單位:社會局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 類別:社會福利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1條規定,參加政府主辦或委辦全日制職業訓練,參加職業訓練期間得不計算工作收入,所領取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應併入其他收入計算,再依補助標準審核,符合規定者核發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