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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我剛搬到桃園市,請問原來縣市領取的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會繼續發放嗎?要不要重辦?

  • 發布單位:社會局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 類別:社會福利

依據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發給辦法第二條規定,申請人應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若戶籍遷至本市須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重新申請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原來縣市之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將不再發放。